重生之弃妇杀手不太冷 - 第104章 归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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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事。
    有没有事不是你这个病人说了算!这是药,一天三顿,每顿一粒,要是你不想要你的胃,你就继续糟蹋。
    封亮从医院里出来已经是凌晨两点,他开门的时候已经尽量小声了。可是刘卿狐还是披着睡袍下来了:回来了。
    妈。封亮有些抱歉。
    跟君君去吃饭?
    恩,她心情不好,多陪了她一会。
    那孩子还是死心眼,叶晨都要结婚了。
    封亮笑笑,刘卿狐紧了紧睡衣觉得有些冷:小亮,虽然你从来没说,可是妈知道你喜欢君君,甚至去了美国,你已经很优秀了,要是喜欢就大胆的告诉她。
    妈,我知道了,去睡吧,晚上凉。
    恩,你也早点睡。
    封亮打开床边的灯,想起林曦君悲伤的侧脸,关灯。
    林曦君从那天开始就没去学校,封亮安静的上课,也没去找她,后来他收到了叶晨的喜帖,请的人本就不多,除了他们一家,就是林予修夫妇,和王新杰一家,古风自从林予修结婚之后就离开了魂,叶晨的结婚对象是一个身世普通长相也普通的女人,娇小的她站在叶晨身边瞬间被叶晨的风华给淹没了,也许问任何人都会觉得那女人配不上叶晨,可是谁又能配的上他呢,也许这样的女人才是叶晨想要的。
    当两位新人在神父面前站定,问着是否有人反对时,教堂的门口突然出现了一道身影,她高喊着:我反对。然后一步步的走进新人。
    她不去看叶晨,反而直勾勾的看着新娘,略显红润的脸颊看的出喝了些酒:你觉得你配得上他么,你凭什么嫁给他啊!
    曦君。叶晨对待她一向柔和,此时此刻却冷冷的叫着她,试着让她清醒一点。
    林曦君却不管不顾,她爱的男人,她爱了十几年的男人都要娶别的女人了,她tm还清醒什么:你知不知道这个男人,你要嫁的男人,我整整喜欢了十八年,十八年来他总是把我的感情当做玩笑,你凭什么就这样夺走他,啊!
    林曦君本身的气质就不输她的母亲,这样犀利的问话,让叶晨的妻子踉跄后退。林予修上前去拉自己的女儿,却被她甩开,林予修冰冷的声音如一盆冷水浇在她头上:林曦君!
    林曦君静静的看着叶晨,突然一反刚才的冷言冷语,低低的问:你爱她吗?
    是。叶晨一双深邃的黑眸落在她的脸上,是他错了吗。
    林曦君你要胡闹到什么时候!
    林曦君无意识的后退一步,一字一句的说道:祝你新婚快乐。
    说完她缓缓的走出教堂,阳光在她身上氤氲成一道光晕,十八年的爱恋,在这个女孩身上留下了一身的伤痛。
    封亮追了出去,在不远的墙角边找到了失魂落魄的她。
    君君。
    林曦君扑倒在他怀里,放声大哭:小亮,我的心好痛无呜呜呜呜...
    封亮抱紧她,似乎如此就能感受到她的痛苦一般:我知道。
    林曦君把压抑了许久的苦闷全都发泄出来,十八年的痴恋,只有用泪水去祭奠她未能有成果的爱恋,如此痛彻心扉。
    封亮只好把她带去自己的公寓,这里是他回国之前买的,还没跟家里人商量说想搬出来,林曦君呆呆的坐在沙发里,不发一语,封亮给她倒了杯热水,然后问她:要不要洗个热水澡,能清醒些。
    林曦君摇头,看着封亮,她不是傻子,她知道封亮喜欢她,她突然就吻上了封亮的唇,封亮一个不慎一时竟然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林曦君压在身下,反应过的他赶紧去推:君君,你喝醉了。
    小亮,你是傻子么。林曦君看着他,满眼脆弱的看着他,封亮痛的呼吸都弱了,他起身抱起林曦君,然后放在床上,在林曦君的泪水中慢慢吻上了她的唇。
    也许,他真的是一个傻瓜。
    习惯早醒的封亮醒来的时候身边的人已经离开了,也许离开的有些时候了,连余温都散了,只留下一室似有若无的香味,那香味淡的几不可闻,让封亮觉得也许昨夜只是一个梦。
    他爬起来穿戴整齐后出门,太阳亮的刺眼,他却不想去关心,慢慢经过小区旁的早餐店。
    你真慢!
    属于林曦君式的调侃,他回头,那张扬的笑容,眼睛笑得跟月亮一般弯的不是他的女孩又会是谁呢,一瞬间的浓浓喜悦涌在心窝处,最后在林曦君的笑容中化作一汪清泉,流向他全身的血脉。
    林曦君买了份豆浆油条在封亮面前晃悠:傻了?
    封亮不知道说什么,心里五味成杂的感觉最后化作一声呢喃:君君。
    走了,上学去。林曦君背着包走了两步,却没见人跟上来,转过头,清风将她柔软的短发拂起,微微打在她的额头,绒绒的,封亮两步跟上,一起坐上了公车,对于昨晚,两人只字未提。
    新的大学生活封存显然没有像高中那样继续做个乖乖牌学生,万事俱备的他已经开始筹备自己的公司,还有一些设计课程要学,虽然大学也是学的工程学,但是学校里教的太慢,就像封白说的,其实四兄弟里面封存是最聪明的一个,可是他却不是那么突出,要论身手肯定没封亮好,要比成绩也没封白好,要比...额...不会有比封杀差的,反正他总是混个中游,要上不上下也下不去,所以他是最悠闲的一个,可是自从他有了目标后,忙的时间都没有,白天要忙公司的成立,当然没少让父亲帮忙,就像他自己说的有爹不用,是白痴,更何况他老爹还是个厉害的主,所有事情办起来都是事半功倍,只要他把自己是封云集团二少爷的身份一亮,再烂的公司也稳赚不亏。到了晚上,他就抱着设计书猛啃,封杀有一次去他房里看见他看书的速度,愣是没转过弯,傻傻的问:你这样看进去了没?(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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