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大明 - 刑侦大明 第75节
怀中拥着这个初为人妇的小妻子,闻安臣心中不由的
火热
起来,连鼻息也变得有些粗重了。
当初初见谢韶韵之时,他就为谢韶韵的身材所惊艳,而前些时日在榻上细细把玩,一览无余,就更是对谢韶韵的身体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谢韶韵的身材,用后世一句话来形容就是:火爆!
她身量颇高,腿又长又直,臀却是又肥又圆,闻安臣最喜她跪爬于榻上,望之如两轮满月。而
臀部
往上,她的腰肢,却又是惊人的纤细,构成一道极美妙的曲线。腰肢往上,却又是变得
硕大
高耸
,
鼓囊
囊的
丰满
无比。
搂在怀里就舒坦的紧,压在身下的时候,更是美妙之极。
闻安臣低声道:“娘子,咱们们该安寝了。”
“啊?”谢韶韵迷迷糊糊的应了一声,她都快睡着了,听了闻安臣的话顿时愣了愣,还没回过神来。片刻之后,方才明白闻安臣的意思,不由得羞红了脸,但却是微不可见的点了点头。
闻安臣畅快一笑,一伸手,懒腰把她抱起,朝着床榻走去。
灯烛熄了,床榻却是响起了一阵咯吱咯吱的摇晃声。
就在悦来客栈所在的
那条街
对面,是一条小巷子,巷子口离着悦来客栈不过四五丈远而已。这巷子很幽深,里面住着不少人家,不过都到了这会儿了,自然没人在路上走动。
巷子口一片黑暗,而此时,就有几个人躲在那黑暗之中。
瞧着悦来客栈那唯一透着光的窗户也变得黑暗了,秦虎的脸色一阵阴晴不定。
他很清楚,那间房,就是那该死的闻安臣住的房间,而他也更是确定,此时闻安臣就在房中,那他那个不知来路的姘头厮混。
他自然不知道,谢韶韵正正经经是闻安臣的妻子。
说起来,秦虎耐心也是真好,乃是一个有大毅力之人,既然认准了要杀闻安臣,竟是一定要杀了闻安臣不可。能从秦州一路追到西安府,已经是很厉害了,而在西安府中失了手之后,他竟然也没有放弃。自从闻安臣等人离开西安府之后,他照样是一路跟着。
但是让他烦心的是,闻安臣这一路上,都是极为小心,一般都是跟那一百多名民夫在一块儿,而出去的时候,竟然还带着十个长矛手!当初闻安臣让人打造长矛的时候他甚至就在不远处远远的瞧着,当时他就有种不妙的感觉,后来,这种感觉真就成真了。
闻安臣操练那十个长矛手的场面他也是瞧见的,他只能眼睁睁的一点儿一点儿的瞧着那些长矛手在不断变得厉害但无计可施。因为在长矛手操练过程中和操练之前,闻安臣是不离开大部队的,一直到长矛手操练出样子来了,他才会带着他们离开队伍。但到了那会儿,秦虎发现,自已这些人,只怕在那几个长矛手面前根本讨不到便宜。
一路上都没有下手的机会,就这样,竟然一直追到了蓟镇!
他本以为,蓟镇人多,各方势力错综复杂,下手会容易一些,却没想到,来了这儿,反而更难下手。
要说对闻安臣下手吧——闻安臣大部分时间都呆在营里,而若是不再营里,身边肯定就有那么几个蓟镇的军官跟着。连秦虎看了都是暗暗心惊,不知道闻安臣怎么这么快就跟蓟镇的军官们搭上了关系。
一看没法儿杀闻安臣,他就转过头来想杀闻安臣亲近的人,比如说他的姘头和另外一个身手不错的女子,结果发现,也不那么好下手。
不远处就是军营,如果悄无声息的杀了还好,一旦处理的不利索,被人在死前喊叫出来,那就麻烦了。
他清楚,那姓赵的
小妞
儿不大好对付,为了杀她们把自已搭进去,犯不着。
无奈之下,秦虎干脆也带着手下寻了个客栈住下,就在悦来客栈不远处。而悦来客栈这边儿,则是留了个手下时刻盯着,只要是见到闻安臣,立刻回报。
今日他得到消息之后,立刻便吩咐了下去,等到天色彻底黑下来,便带着手下悄悄的潜伏了过来。
这三屯营自然也是有宵禁的,但好在他们客栈和悦来客栈离的很近,通过一条巷子就能到,而宵禁之后,只有在路口才有兵丁守卫,像是巷子里是没有的,所以他们有惊无险的摸了过来。
秦虎来的时候兴冲冲的,但是此时,仔细一寻思,心里却又是犹豫起来。
今日要杀闻安臣,不难,但杀了闻安臣之后呢?
自已这些人,只怕也完了吧!
第154章 完工
杀那姓闻的肯定会惹出动静,只要是出了动静,不远处的军营就能听见,一旦那些土卒出来,那可就难跑了。就算是不会出动静儿,杀了人之后他们能安然离开,但明日呢?
他已经可以相见,一旦明日闻安臣的死讯被戚继光等人知道,会掀起何等样的轩然大波。
那姓闻的这些时日在三屯营做的事情他也听说了,更是清楚,现在闻安臣乃是总镇府的常客,听说在戚大帅面前都是颇有些面子的,更是跟戚大帅的侄子兼亲卫统领戚金交好。可说他现在在蓟镇,也算是个很得意的人物。而自已若是在三屯营杀了他,那不啻于狠狠的扇了蓟镇上下一个耳光,只怕戚继光等人都会暴怒,到时候大索全城也不是不可能。
蓟镇查路引查的很严,他们一开始都没能进入三屯营,还是在城外寻了一个大户人家,潜入进去,制住了那家的家主和核心人物,然后搞了路引出来,这才能进入三屯营。到现在,还有一个兄弟留在他家和那家的家主同吃同住,一刻不离的盯着呢!
一旦闻安臣出事,这边儿肯定要彻查,他们很容易就被揪出来。
到时候,谁也跑不了,都得死在这里!
秦虎左思右想,终归是下不去决心。
他虽然对别人狠,但却很珍惜自已的性命。
终于,秦虎摆摆手,寒声道:“走,咱们撤!”
“大哥,这就走了?”一个下属不敢置信道。
秦虎其它几个手下也都是心中不满,只不过并没有表现出来。从秦州一直撵到蓟镇,这一路何止千里,他们餐风露宿,也是极为辛苦,却是迟迟杀不了目标,心中也是早就有了怨气。而且更重要的一点事,这不是寨子里的公事,而是秦大当家的私事,让他们为了秦虎的私事这么奔波,他们也就更有了有怨气的理由。
说句实在的,大伙儿跑这一圈儿,腿都细了,人都瘦了,有啥好处没有?
而且今日秦虎这首鼠两端的表现,更是让他们不满。
这还是那个秦大哥么?
秦虎当然觉察到他们的不满,他也知道,自已这段时间表现的确实很不好,不像原先那么有决断,也变得有些软弱无能。弟兄们不满,很正常。
他必须要想个解决的法子。
第一条路,去杀了闻安臣,这是最方便的法子,但也会把自已和兄弟们的命给搭进去。第二条,则是要让兄弟们拜托现在这种躲躲藏藏,担惊受怕,憋屈无比,却又没什么意义——现在在秦虎这几个手下看来,呆在蓟镇确实是一点儿意义都没有——的生活。
没有犹豫多久,他心中很快就有了决断。
深吸一口气,秦虎沉声道:“咱们明日就回寨子!”
众人一听,都是露出喜色,对秦虎的不满也就淡了不少。
方才说话的那汉子道:“大哥,咱们不杀那厮了?”
他可不想留在这儿,说这话,不过是为了确认一下而已。
“先不杀了,以后再说。”秦虎狰狞一笑:“我就不信了,他能在蓟镇呆一辈子!”
反正现在也不敢下手,那就干脆,先撤吧!
等他回到秦州再下手。
秦虎狠狠想到:“等你回了秦州,我倒要看看,到那时候,谁还护得了你!”
——分割线——
蓟镇三屯营镇城的新城墙终于完工了。
此时已是十月。
从北地席卷而来的风呼啸而过,已经带着掩不住的寒意,早晚时候,穿着夹衣都有些禁不住了。大街上,有的军兵已经穿上了红胖袄。周围山上也是落叶萧萧,一眼望去,绿色中带着一片片黄。
三屯营新的镇城周围这一圈儿城墙都竣工了,四面城墙已经连接起来了,一些附属的建筑也已经修好了——比如说西门外修了一座大校场,东门外则是挖了一座面积颇大的湖,湖面足足有五六十亩大小。而在城墙外围,护城河也已经挖掘好了。
至此,三屯营新镇城的修建,可说已经完成了大半。还有一小部分没完成的,不过都不是城外的了,而是城内的一些建筑物。比如说用来驻扎的营房,闻安臣从戚金那儿听说的,戚继光打算建造的营房超过一千间,有用来给外地过来蓟镇的兵员居住的,也有给战车营等驻扎的,规模很是不小。
至于诸如守备衙门,指挥使司衙门等官署,也要修建,这个工程也不算小,不过这跟闻安臣没什么关系了,秦州过来的民夫们,他们的差事就是修建西城墙的一段。修剪完了,也就可以离开了。城内的这些建筑,自然有其他人来修建。
再过两日,闻安臣就可以带人离开了。
这也算是戚继光给他行的一个小小方便,毕竟此时已经是十月了,再有一个来月,就彻底进入冬天。蓟镇要比秦州冷得多,而且这几年每每都要下大雪。一旦下了大雪,还想走?根本门儿都没有!那就只有留在蓟镇过年了,得等来年开春才能再离开。
戚继光倒是希望闻安臣多在蓟镇呆上一阵子的,但问题是,他知道闻安臣在秦州还有差事——闻安臣是五月过来的,现在已经离开秦州快半年了,若是等来年开春再走,那可就是离开了整整一年多了。离开一年多,到时候这差事会不会还给他留着,那都是两说呢!
让他早点儿回去,也是为他考虑。再走的晚些,倒是不会被困在蓟镇,但万一被困在路上,那更是麻烦,给活活冻死都说不定。
闻安臣急匆匆的向营门走去,一阵风来,他紧了紧身上的衣服。
昨日已经接到杨诚的通知,让他准备准备,两日之后离开,而今日,他则是要赴戚金的宴请。
在蓟镇这段时间认识的那些人,都要给他送行,有戚金,杨诚,甚至还有那齐参将,人很是不少。人家一片心意,闻安臣当然不能拒绝。
刚出营门,便瞧见戚金等在那里,闻安臣讶然道:“你怎么来了?”
本来说好的是他和杨诚一起去,戚金等人等在那里,却没想到,戚金竟自来了。
“嗨,别说了,赶紧上马,大帅有急事找你。”戚金让一个亲兵给闻安臣牵了马来。
闻安臣心中微有些诧异,不过并没多问什么,点点头,反身上马。他马术还是不错的,当然,比戚金差远了,不过总还算跟得上。
戚金很着急,闻安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想来是颇为重要的事情。
第155章 重逢
一路到了总镇府,闻安臣跟着戚金大步走了进去。这些日子以来,闻安臣频频出入于总镇府中,总镇府的这些侍卫们都已经和他挺熟了,知道这个年轻人是戚大帅眼前的红人,更何况前面有戚金带着,自然没人阻拦。
到了花厅所在的那个院落,闻安臣刚刚进了院门,耳边便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闻安臣,果然是你,快过来我在这儿呢!”
闻安臣心头不由得微微一愕,这声音听着好熟悉,但一时间却是想不起到底是谁来了。
他寻声抬头看去,而后便是瞪大了眼睛,有点不敢置信地揉了揉眼,怀疑自已是不是眼花了。
原来此时,花厅前面台阶上,有一个年轻人正自跳着脚,很是兴奋地向他挥手。那年轻人约莫十五六岁,长的很是秀气,衣着打扮很是不一般,显然是官宦人家的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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