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1063节
他朝着季长峥感叹道,“你娶了一个好媳妇啊。”
沈美云能够对政策,对城市发展,有如此敏锐的嗅觉,甚至还能有理有据,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季长峥也回头看了一眼,灯光下,沈美云眉目如画,清浅动人。
他笑了笑,脸色自豪道,我媳妇自然是一顶一的好。”
听听这话。
曹团长抬手一拳头砸在他肩膀上,“得了便宜还卖乖。”
送他离开后。
季长峥回到家,沈美云已经把桌子上的残羹给收拾完了,季长峥顺势接了过来,去厨房洗碗筷起来。
等一切都弄完了。
他从后面抱着沈美云的腰,她的腰又细又软,抱在怀里盈盈一握,季长峥忍不住把力度收紧了几分。
“美云,你想让我去鹏城吗?”
沈美云愣了下,“什么?”
季长峥又重复了一遍。
沈美云摇头,“你不要去。”
“为什么?”
沈美云,“因为我将来会去呀。”
“你如果有机会,将来还是回北京,我们家的根据地在北京。”
父母孩子都在那边,她又经常在外面跑,若是季长峥将来也定居鹏城了,那父母和孩子就没人照顾了。
她回去后,也见不到季长峥。
季长峥一下子就听懂了她的意思,“好,听你的。”
“这次裁军没有你吗?”
季长峥嗯了一声,“没我,而且我——”
他其实想要转回北京的,但是这次人员精简,他的职位反而还往上提了下,这下若是在离开,就太可惜了。
他说完后。
沈美云转了个身,拉着季长峥的手,仰着头看着他,灯光下,她的一张脸莹莹如玉,眉目温婉,“季长峥,你有自己的人生。”
“你想留下来奔事业,就留下来。”
“家里暂时还不用你操心。”她不希望季长峥因为她,而改变事业。
正如她一样,季长峥一直都在后面支持着她的事业。
季长峥之前确实考虑过离开,不过,那是因为他不想和沈美云分居两地,如今沈美云这话倒是点醒了他。
“谢谢。”
他搂着沈美云,“娶妻如此,夫复何求。”
沈美云笑了笑,“我亦然。”
*
沈美云在哈市驻队待了半个月左右,便再次离开了,实在是养殖场那边都大半年没去了,到了年底不去不成。
她离开的这天,季长峥特别舍不得,还特意请假去送她到车站。
一路上,两人都跟有说不完的话一样。季长峥碎碎念,“我觉得我们现在两个有点像是,刚结婚的时候,异地没有随军的两口子。”
一年就见那么一段时间。
沈美云抱着他,“在熬一会,熬过去就好了。”
季长峥事业不能丢,她的事业也不能丢,两个人都在为了未来考虑。
季长峥嗯了一声,目送着她离开的背影,连带着火车上的烟囱一起,消失在苍茫的大地里面。
他要抓紧了啊。
他想早点和美云团聚,不想在分居两地了。
沈美云抵达到漠河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从漠河火车站下车,在搭车去胜利公社前进大队。
她到前进大队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
她一进来,就遇到大队口老槐树下,坐着唠嗑的人,漠河和别的地方不一样,十月初就已经是白雪皑皑了。
沈美云就穿了一个棉衣,冻的脸色发红,她提着行李跑的飞快。
“沈知青。”
有社员和她打招呼。
沈美云点了点头,“婶,不说了哈,我先去养殖场了。”
“太冷了。”
漠河这边要比哈市冷个十度左右。
“你去我家歇一会?”
沈美云摇摇头,“不了,直接去养殖场烤火。”
告别了社员后,她便一路往里面去,等到养殖场的时候,李大河在和工人一起,爬在屋顶上清扫积雪。
猪也是怕冷的,怕这些猪被冻死,自然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沈美云哈口气,招呼屋顶上的人。
“大河。”
她一喊,李大河回头看到她,顿时一惊,“嫂子。”
等他下来后,顿时领着沈美云往里面走,“嫂子,你怎么穿这么薄?”
沈美云就穿了一件薄绒棉袄,这还是她在哈市驻队的家里面找的衣服,她着实没料到,漠河今年竟然下雪这么早。
沈美云摆摆手,牙齿冻的发颤,“没想到。”
“走吧进去。”
李大河领着她进屋后,找了一件新棉花袄子,“这是我今年做的新袄子,你还是不嫌弃的话,就先穿上。”
这怎么好啊。
人家的新衣服,用来过年穿的。
沈美云摆手,“不用了,我去烤个火,一会你帮我去生产队问下,谁家姑娘有做棉袄了,帮我买一件。”
“钱不是问题。”
见她拒绝,李大河也没勉强,瓜田李下,他是男同志,嫂子是女同志,对方穿她的衣服,确实不怎么好。
他想了想,先给沈美云倒了一搪瓷缸的热水,“先捂着。”
“我去生火。”
沈美云自然没有不答应的,一杯子热开水喝下去,整个人都温暖了起来,在加上面前红彤彤的火焰。
让沈美云冻的僵硬的四肢,也慢慢有了热度。
李大河朝着她招呼后,便去了生产队借衣服了,不一会就拿回来了一件棉花袄子,“对方就穿了一次,说是借你穿几天,不用钱。”
借棉袄的是知青点的洪桃。
洪桃之前接了曹志芳的点,在金六子那拿货了以后,走街串巷的卖,如今日子明显可见红火了起来。
起码不再像是前两年那般发愁了。
沈美云知道是洪桃的,也没客气,直接穿了起来,“你怎么想起来去知青点借衣服了?”
她都没想起来。
李大河抓抓头,脸色微微发红,“嫂子,你觉得洪知青怎么样?”
他没读过多少书,只会做饭和养猪,但是洪桃不一样,她识文断字,还会做生意,为了两个女儿,拿命去挣钱。
不管任何时候看到对方,对方脸上总是洋溢着精神。
这是闷瓜蛋子李大河所没有的。
沈美云穿上棉袄,身上顿时暖和了几分,“你喜欢洪知青?”
李大河立马摇头,红着脸小声道,“我只是好奇她,嫂子,你可别这样说,败坏人家姑娘的名声。”
这还不是喜欢是什么?
只是提了一句,就怕对方受到了伤害。
沈美云失笑,打趣他,“就只是好奇?”
李大河咧着嘴,老老实实道,“最开始是好奇,觉得她一个女同志,既在公社挣工分,偶尔还来我们养殖场卖猪草,平时还出去做生意卖东西,我就很好奇,她一个女同志,怎么有使不完的劲。”
好奇了过后,知道的越多,也就越觉得洪桃的命苦。
若不是嫁错人,又哪里像是如今这样?
别的知青都离开了前进大队,她还在这里苦熬着。
沈美云听完,眼睛亮晶晶道,“还有呢?”
她这把一八卦,李大河就不好意思了,“嫂子,你说我把她娶回来怎么样?这样她就不用这般辛苦了。”
沈美云,“你只是单纯的想拯救她于水火?”
这个问题太过尖锐。
李大河犹豫了下,他抓头,扭捏地承认,“有好感,她干活的时候脸色红红的,眼睛亮晶晶的,我觉得很好看。”
“那就是有喜欢了。”
沈美云给他出主意,“你可以去问下洪桃的意见。”
李大河,“嫂子,你可以帮我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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