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影视同人] 炮灰终结者 - 第776章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死者的死亡时间经过法医的初步判断是在昨天晚上的九点到十一点,在这断时间里面,王柳和程晓晓都说出了自己的那段时间去干了什么了,并且有了时间证人,当然一个更重要的就是,死者不仅内脏什么都被掏空了,还有他身上的毛发,他全身上下,一根毛都没有。”
    桃蜜看着尸检报告,确实是一根毛都没有了,内脏和毛发都没有了,除去一身的血液,就和塑胶娃娃没有什么差别了。
    因为谢利生前的照片就是光头,对于梁思源所说的这一点如果不仔细看尸检报告的话还真的不容易看出来。
    “你们看见了内脏被掏空一定会想着是仇杀,但是毛发没有了,你们是不是就要想些别的东西了,例如毁灭证据之类的。”
    毁灭证据?毁灭什么证据?
    毛发是谢利本身就是存在着的,现在被全部除去,只会让警方觉得可疑,那么凶手这么做,冒着被发现问题的风险,目地是什么?
    如果真的像是梁思源所说的毁灭证据,那这个要毁灭的证据可就令人寻味了。
    梁思源点到为止,并没有接着往下说,转而换了另一个话题,“你们已经将现场的脚印建模了,车辙印也取了吧,但是我想应该也是找不出什么线索的,你们到不妨想想,找一下去那里的路,说不定看看沿路的监控就能够找到什么线索了呢。”
    “梁教授,你是把我们都当成傻子了吗?”米瑞城眼睛眯起来,“我知道你是海归,国外的那一套破案方法确实是比国内的有用,但是你也用不着怀疑我们的智商吧,难道我们就不知道去找沿路的监控吗?”
    “呵呵,米队你这是干嘛啊,我就是一个友好的建议,你看我这刚来也不知道你们已经去查监控了啊,既然监控你们已经去查了,那我还有一个建议……”说道这里梁思源环视了一下众人,又是笑了笑,“就是不知道当讲不当讲了。”
    “说!”已经耽误了时间,也就不介意再耽误两分钟了。
    “死者在死之前的两个月之前就已经和程晓晓分开了,除了程晓晓不想要当第三者了之外,还有没有可能是因为死者也不想要再有这段关系了,毕竟死者之前和妻子从来都没有要过孩子,程晓晓肚子里面的孩子就是他的第一个孩子,一个父亲不想要他的孩子了,不是因为对孩子以及孩子的母亲没有感情了,这点从程晓晓手术后照顾她半个月就能够看出来,那他是为什么不要了那个孩子,并且愿意和程晓晓分开?”
    梁思源提出的这个问题,和之前的那个问题结合到一起,仿佛一个他们从来都没有注意到的事情出现在眼前了,可终究还是有层薄雾,但相信这层雾已经很薄了,他们距离真相也更加的近了。
    “小苏你和小陈再去找程晓晓,问她在和死者在一起的时候有没有看见谢利接触过什么特殊的人,还有王柳那儿你们也再接触一下,她对死者无论是在做文员的时候还是在开五金店的工作肯定也都有了解,主要去排查一下死者的人际交往关系。”
    “你们几个去找一个通讯公司,查查死者死之前最后联系人是谁,还有让法医给死者的尸体做一个病理实验,主要针对的就是毒品这一块儿。”
    所有人都知道,毒品在血液里面的时间并不长,真正能够检验出来有毒品存在的就是毛发,而现在死者全身上下一根毛都没有,所以接受毒品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的。
    “小师妹,忙完一起吃个饭呗,我们再怎么说也是老相识了不是。”
    桃蜜一笑,“梁教授,我现在要出去,可能不能陪你吃饭了,我想你刚回来还是应该去休息一下,等休息好了也好为我们的破案出一份力不是。”
    “那好吧,只能以后在请你一起吃饭了。”梁思源耸耸肩,手依旧插在风衣的口袋里面向门口走去。
    “小苏怎么回事儿啊?你之前不是还说你和新来的一定不认识嘛,我怎么感觉你们这么的认识啊?”陈鹏在一旁开口说道,他就说国外的华人圈子很小吧,一定能够认识的。
    “其实我们不熟的。”谁知道梁思源竟然是自来熟啊,在苏悦的记忆里面,和梁思源也就只是点头之交而已,根本就没说过几句话。
    不是传说中学霸都是高冷的吗?为什么梁思源这么的接地气啊。
    陈鹏古怪的看了桃蜜一眼,一副看透不说透的模样,桃蜜当然知道这时候越解释越黑了,索性也就什么都不说了。
    跟着陈鹏再一次去了程晓晓的家里面,这次的程晓晓和之前王柳的情况是一模一样的,看到他们来并不奇怪,让他们在沙发上坐下,还给他们到了水,一副要说事情的模样。
    桃蜜和陈鹏对视一眼,都能够看清楚对方眼中的疑惑,最后又都把目光放到程晓晓是身上,程晓晓现在穿的是一件紧身的上衣和牛仔裤,十分清纯的模样,双手放在腿上,但是却不安的动来动去。
    “程小姐,其实我们这次来,是想要主要问你一下,你和谢利在一起也有一年多一点儿的时间了,那你知不知道谢利都和什么人有过来往?具体是你觉得奇怪的人方便和我们说一下吗?”
    程晓晓点点头,“其实,你们白天走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们一定还会再来的,所以我一直再等着你们,就是为了把这个交给你们。”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