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错白月光是要火葬场的 - 认错白月光是要火葬场的 第76节
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颜嫣心口上啃咬,细细麻麻地疼。
她甚至都顾不上现场还有两个糟老头盯着,一把将谢砚之拥入怀中,轻轻哼唱那首颜璃用来哄她入睡的童谣。
只有这样,她心中才会有片刻的安宁。
不再去想,他是因她而遭受这些无妄之灾。
“亲亲的我的宝贝,我要越过高山
寻找那已失踪的太阳,寻找那已失踪的月亮
亲亲的我的宝贝,我要越过海洋
寻找那已失踪的彩虹,抓住瞬间失踪的流星
我要飞到无尽的夜空,摘颗星星作你的玩具
我要亲手触摸那月亮,还在上面写你的名字
……1”
软糯的歌声在夜色中荡呀荡,随风飘去很远的地方。
说来也怪,仍是唱到‘我要亲手触摸那月亮,还在上面写你的名字’这句时,谢砚之便静了下来,一如从前那般。
颜嫣受到了极大的鼓舞,歌声未停,一直在他耳畔轻轻哼唱。
直至月亮落下,太阳爬上来,两个糟老头挥着手与她说再见,她方才停下。
她从不知,夜竟也能如此漫长。
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
当清晨的第一缕天光钻破云层,透入窗时,谢砚之终于睁开了眼。
此刻的他面色苍白似纸,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扭头动作,都能耗尽他全部的体力。
他不知自己究竟昏睡了多久,意识被困于伸手不见五指的暗黑中,不得摆脱。
然后,他听见一把熟悉而又陌生的嗓音在轻声哼唱那首童谣。
光,亦在那一刻洒落,驱散黑暗,落在他身上,那么温暖,那么明亮。
睁开双眼,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颜嫣那张写满担忧的脸。
彼时的她仍维持着拥抱谢砚之的动作。
四目相对的刹那,空气有着一瞬间的凝滞。
二人大眼瞪小眼瞪了老半天,却始终无人开口,打破这份沉寂。
待颜嫣看见谢砚之耳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变红时,连忙撒开手,将他“哐当”一声扔在不甚柔软的床上。
磕磕巴巴道:“你,你,你别胡思乱想啊,我只是担心……只是担心……”
她到底在担心什么,却死活憋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苍白无力地扯着连自己都不信的鬼话。
颜嫣也不知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口气喝下了十坛假酒,晃晃悠悠,头也昏,眼也花,一说话舌头就打结。
向来牙尖嘴利的颜嫣都紧张成了这副德行,不善言辞的谢砚之自也没好到哪里去。
他垂着长长的眼睫,盯着自己的鼻尖,未等颜嫣把话说完,便已小鸡啄米似的点着头:“嗯。”
你‘嗯’什么‘嗯’呀?!
颜嫣懊恼地鼓起腮帮子,忿忿不平地在心中想着:我话都还没说完呢!你就这么迫不及待地附和?这不愈发显得我欲盖弥彰,想占你便宜么?!
又是长达十息的沉寂,空气中流淌着一种名为尴尬的气氛。
正当颜嫣以为沉默将会一直延续下去时。
谢砚之突然开口,打破这格外不寻常的凝寂。
“你……”
他鼓起勇气继续说下去:“你方才唱得那首歌叫什么名字?”
颜嫣抬起头,睨他一眼,声音轻得像是蚊子在哼哼:“就叫《亲亲我的宝贝》。”
她本还想再补充一句:‘这是老母亲唱给乖儿子听的歌。’
忽闻谢砚之又道:“那你呢?”
他目光定定,直视颜嫣的眼睛:“我也想知道你的名字。”
颜嫣愣了好半晌。
不假思索道:“颜嫣。”
谢砚之在心中跟着默念一遍。
那两个字烙在心上,抵在舌尖。
颜,嫣。
作者有话说:
1歌词《亲亲我的宝贝》周华健
第33章 【大修】
◎那日清晨,他偷走了颜嫣的心愿◎
回到云梦, 一切如故。
不知在院外徘徊多久的旺财摇着尾巴来找谢砚之玩。
翻出软乎乎的肚皮,在他脚下使劲滚呀滚。
谢砚之喜洁,一如既往地不想搭理这只从未洗过澡的大黄。
旺财既是狗中绿茶, 又岂会轻言放弃?
它咧着嘴,斜着眼,暗搓搓往谢砚之所在的方向挪。
直至触碰到一团柔软的布料,方才停下,使劲用脑袋蹭啊蹭。
狗不像狗, 倒像只猫, 高兴到耳朵都快飞上了天。
得意忘形的旺财嘴角越咧越大, 正要扭头去看谢砚之, 竟对上了颜嫣那双圆滚滚的猫眼。
旺财突然整条狗都不好了, 如遭雷劈般杵在原地。
颜嫣伸手摸摸它油光麻亮的狗头, 表情焉坏:“好狗, 好狗, 想不到你竟还暗恋我, 这般赶着来投怀送抱。”
谢砚之倚在窗前看颜嫣。
忍不住出声提醒:“它没洗澡, 脏。”
他这话其实说得还挺含蓄。
云梦近些天来多雨, 在泥潭里打过无数个滚的旺财可不仅仅是一个“脏”字能用以概括。
旺财这狗贼精,听得懂人话, 眼巴巴瞅着他,宛若惨遭负心汉抛弃的怨女。
谢砚之看也不看它, 递给颜嫣一块皂角, 柔声道:“洗完手才能上餐桌。”
十来岁的少年郎,做起事来一板一眼, 颜嫣都想张嘴管他喊爹。
她非但不接住皂角, 还要把摸过旺财狗头的手往他衣服上蹭, 笑容狡黠:“谁说非要洗手,这不也干净了么?”
谢砚之低头看着被颜嫣蹭脏的衣襟,满脸无奈,偏生又拿她没办法,轻声叹道:“我去做饭。”
他们二人回到云梦已有三日。
云梦人嗜辣,谢砚之口味清淡,吃不惯此处的饭菜,为了不被饿死,只能硬着头皮去学烹煮。
闲来无事的颜嫣时常跑去围观谢砚之下厨,今日亦如此。
暮风徐徐吹来,将落未落的夕阳像颗一戳就会滋滋冒油的咸鸭蛋,懒懒挂在天边。
颜嫣趴在厨屋外的竹篱笆上,伸长脖子去看。
她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佯装对烹煮感兴趣,实则在偷看谢砚之的手。
这厮不仅脸生得好,手也好看到犯规,就连握菜刀都别有一番风情。
斩鸡骨时,他手背上的经络会随之凸起,如玉雕成,隐隐透着爆发力,颜嫣看得目不转睛。
她那目光太过赤.裸裸,谢砚之想要不发现都难,抬头瞥了她一眼。
她反应敏捷,连忙挪开视线,假装在望天:“啊~真是夕阳无限好。”
谢砚之狐疑地看了她一眼,方才收回目光,继续低头斩鸡骨。
颜嫣视线又暗搓搓落回谢砚之手上,默默在心中想:这手不论是用来握剑、抚琴、还是斩鸡都颇具美感,也不知能否用来搬砖?
就这么一愣神的工夫,颜嫣便被谢砚之给逮了个正着。
他目光倒挺平静,可把颜嫣给尴尬坏了。
与谢砚之对视半晌,颜嫣灵机一动,忙不迭鼓掌喝彩:“原来是我小瞧你了,想不到你竟能一刀斩断鸡骨!好气魄!”
谢砚之:“……”
她还真把他当做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脸啦?
盛京攀比之风盛行,别说谢家这样的钟鸣鼎食之家。
就连那些个平日里瞧着没点正型的纨绔子弟都是吹拉弹唱样样信手拈来,端华长公主素来要强,身为她的独子,自是样样都得拔尖。
颜嫣还不知晓,眼前这个看似病弱的少年,十二岁便能猎狼,此后每年秋猎都要拔得头筹,才兼文武,是朵正儿八经的高岭之花,无数怀春少女的春闺梦里人。
而现在,高岭之花谢砚之正在为该信哪本食谱而踌躇。
左手拿着《鸡的一百种食法》,右手捧着《想食鸡,听我的》,一展莫愁。
到最后,索性谁也不信,自己来琢磨。
他结合两家之长,给斩好的鸡肉裹了些腌料,直接拿上锅去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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