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说魃道 - 狐说魃道 第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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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晃十年就那么过去了。
    如果不是忽然想起来整理一下姥姥的遗物,我几乎己经快忘了那张脸,以及它所带给我的一切不愉快的记忆。它们随着鸟人所住的房子一并被时间给拆除了。只是再一次将那把古老的琴碰到手里,闻着它上面似有若无的桐油的味道的时候,那张消失了很久的脸又重新在我脑海里深刻了起未。
    那把凤凰弦现在就在我的家里,是姥姥从火场里把它带回来的。
    第64章
    关于这把琴,姥姥从没有跟我说起过什么,自从将它带回来后姥姥一直将它收在自己那口巨大的皮箱里,用一块丝绸小心包裹着。尽管如此,我倒一直都没有彻底将它忘记,因为它的存在就如同它主人给人的感觉一样,有种特别的怪异。
    始终都不明白当年那把火将整个体育馆都烧成了焦炭,为什么唯独这把琴,却是几乎毫发无伤地被人从废墟里找了出来,当真奇怪得很,除了弦丝不见了,它甚至一点都没有被破坏,仿佛它整个质材都是防火似的。
    但它就是那么安安稳稳地被姥姥捧回来了,带着火场里焦糊的昧道,还有“鸟人”终年累月一遍遍在它身上擦出来的桐油香。
    这么一把古老得几乎连纹理都快看不清楚了的古琴。
    每次摸着上面粗糙的表皮,总给我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它并不像现在那些普遍的古琴那样光滑细腻,虽然它上面总闪着层釉般的光泽。这把琴的表面和一般的古琴不太一样的地方就在于,它的质材并不单纯是木头。
    它是用木头做的胆,外面再裹上一层皮,压平了制成的。皮质颇为坚硬,可能时间放得太久,上面的纹理很多已经同琴身融成了一体,几乎什么都看不清了。只依稀有着蟒蛇般的花纹,一棱一棱烙在这样的一把琴上,无论是摸起未还是看起来,总有种妖冶的诡异。
    狐狸说那层度是龙皮。
    说的时候他表情看起来像是认真又不怎么认真,所以我不知道该不该把他的话当真。谁能把龙皮剥下来制琴呢,况且世界上究竟有没有龙这种生物,也还尚待探讨。不过既然有狐狸这种妖精的存在,我想,一切应该皆有可能的吧。
    他告诉我这把琴的名字叫凤凰弦,在某个特定的环境下,被某个特定的人弹奏出一段特定的旋律,它可以把龙给引来。
    他说着那些话的时候轻轻掸着琴的肚子,琴因此会发出一种空洞但好听的声音:嘣,嘣嘣嘣……
    然后他对我说,瞧,只有印度产的琉璃红木才能发出这种声音,那种木头三百年才算成材,现在,它们已经绝种了,生长率低又过度采伐的后果。
    这么说来,凤凰弦是属于极珍贵的琴中极品了,但为什么“鸟人”会拥有它呢,他家并不富裕,祖上三代也不过是普通老百姓,没有当官的,没有富豪,甚至连从商也不过是裁缝之类的小本经营。
    那这么把珍贵的古琴是怎么到“鸟人”手里呢……
    这问题恐怕只有问过“鸟人”才能知道了。
    林绢打电话约我出去那天,店里生意正清淡。
    下午连个客人的影子都役有,杰杰在柜台上打着盹,我在用药水驱着苍蝇。立秋过后虽然气温低了很多,这些烦人的东西始终还在不屈不挠地存在着,挥之不去,趋之不离。正收拾得差不多,接到了林绢的电话,声音听起来有点兴奋,她说要请我吃饭。
    自从她出院以后我们有挺长一段时间没有联系了,学校她也不来,我一直在担心她没能从周家那件事里缓过来,虽然很多事情她都记不起来了,但毕竟她曾在那里曾经经历过一段不为人所知的时间段,所以很怕她会因此有什么不好的后遗症。
    所幸这次电话里她声音听起来是颇为精神的,和过去没什么两样,但她不肯在电话里告诉我为什么突然会想到要请客吃饭,只是一刻不停地催我去。
    没办法,我只能去了,临走把店、懒猫,以及赶苍蝇的活儿丢给狐狸。这让狐狸很不平衡,他始终认为男人是不可以干这种拿着药水和苍蝇拍到处跑的事情的,况且杀虫药水的味道让他鼻子过敏。
    ‘那你可以用你的甜心小姐啊,狐狸。’因此我这么建议他,并且无视他充满了鄙夷的眼神。他总说我不懂香水,‘不懂香水的女人不是真正的女人’,这句话不知道被他重复了多少次,听多了也就无视了。随便他说吧……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己,那香水的味道的确是足以和杀虫药水匹敌了,就算他再不承认,至少杰杰跟我是同一阵营的。
    和林绢约在市中心最大那家商场的茶餐厅见面,到的时候比约的时间晚了半小时,她已经在餐厅里点好了菜等我了,但说实话,如果当时她没有朝我挥手,我还真没能认出她未。因为她整个人风格变了不少。
    没有化妆,头发也没像过去那样波浪似的披散着,而是像写字楼那些优雅的女秘书那样,很整齐地在脑后绾了个髻。这让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成熟了不少。不过风格变化最大的是着装,以往她总是很出挑的,什么样的衣服抢人眼球,她就穿什么,就算颜色看起未很突兀也不怕,这点和我家那只臭美而自信的狐狸很像。而这次却相当低调,低调地一件白衬衣,一条紧身的黑短裙,特别朴素的样子,不过因为标着夏奈尔的牌子,以及开得低低的领子,于是低调里不显山不露水地带出了点奢侈和性感。
    真的很像写字楼里刚跑出来的,就差一副漂壳的无框眼镜,她就御姐了……
    胡思乱想的时候她拍拍椅子让我坐下,一边翻着她的手机。
    “碰上什么好事了今天想到请客吃饭。”坐下来后我忍不住问她。
    她笑笑,关上手机盖:“我有男朋友了。”
    这让我愣了愣。
    林绢有新男朋友,这其实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她身边从来就没缺过男人,并且还是不同款式以及不同特别称谓的男人。但今次一说,倒是让我或多或少有点惊讶的,因为自从周家的事过去之后,她很是安静上了一阵,甚至给人种几乎足不出户的感觉,所以我很意外她的这名新男友是什么时候交上的。
    “什么时候的事?”
    “上个月,庙里碰上的。”听我问起,林绢咬着筷子回答。这回答让我再次感到了惊讶。
    林绢居然会去庙里,她去庙里干什么……
    “前阵子,也就是从医院回来以后吧,我一直都失眠,你知道失眠有多痛苦的吧。”上菜后林绢对我说。
    我点点头。
    “老睡不着,好容易睡着了,又醒了。人一塌糊涂,宝珠,你是没看到,我整张脸都是浮肿的。”
    “这么严重?”我吃着菜,看了看林绢的脸。她的脸没化妆但气色很好,看不出一点她所抱怨的,那种一塌糊涂的浮肿的样子。“你都不告诉裁。去看医生了没”
    “看了,没什么用。吃了很多种药,还靠安眠药撑了几天,都没什么用。那阵子心情很差的,老发脾气,所以没和你联系,也没去学校。”
    “哦……”原来是这样。
    “后来有人跟我建议,别说撞了什么那吧,所以让我去庙里烧烧香。”
    “所以你就去了?”
    “是啊。”
    这回答让我不由得停了停筷子。“你不是不信这些的。”世界上最现实的女人是谁?就算排不上前三,林绢这个女人至少也能挤进前十。现实的女人除了钞票什么都是可以不认的,更不要说那些神神佛佛的东西。如果哪天你要看到她手腕上挂串佛珠,绝对不要以为她信佛了,那佛珠不是玉的必然是价值不非的翡翠。就是这么个人,居然会因为一句正常人看来都觉得迷信的话跑去庙里,这女人貌似当真是转了性……
    我若有所思的目光让林绢脸微微一红,“咋了,干嘛这样看我。”
    “我以前也找你去烧香的,你从来没那么积极过。”
    “……我知道是有点荒唐啦,可是失眠这种罪如果你没有尝过,是真的很难理解的,宝珠。”
    我觉得她解释的时候似乎有些紧张,但不知道是为什么。“这么说你就在庙里和他碰上了。是什么样一个人?”
    听我这么问起,林绢的目光闪了闪,略思索了下,她道:“很有教养,很体贴,很有品位……很,宝珠,你该听听他弹得琴,他古琴弹得可好了……”
    这么一连串的“很”让我不由得再次朝她瞥了一眼。
    很有教养,很体贴,很有品位并且古琴弹得很好。那么多的“很”,但似乎少了一样。
    一样对于林绢来说是择偶条列上最重要的一个选项一一
    很有钱。
    偏偏林绢一个字也没提到。
    她真的转性了……
    诧异间,我点点头:“那不错啊,什么时候带出来看看?”
    谁知这句话却让她脸色微微尴尬了一下。“呃……可能不太方便。”
    “为什么?”
    “……因为他是个和尚。”
    噗……一口汤从我嘴里直喷出未,“和尚?”
    “是的和尚……”
    第65章
    和尚叫清慈,十五岁时出家,在市北那座香火很旺盛的庙里已经待了好几年了。
    林绢说他不是本地人,老家是北方的,因为从小对古琴就有种特别的悟性,所以早早入了音乐学院进修,在没出家前是个很受期待的音乐神童。
    十五岁的时候忽然就出家了,并且选的是离家很远的南方城市的寺庙,这让他父母很难接受,以至至今都没有释怀。但清慈本人似乎对此并不在意,从来到这座寺庙后他就开始安安心心地当起了他的和尚,就好像过去安心专注于他的古琴,也极少同人能说起他的家人,仿佛他们根本就不曾存在过一般。
    也是,和尚本就是无家之人。
    但林绢从没有把人带出来见过,这同她以往的习惯很不相符。
    以前只要一结识了新的男友,林绢就会迫不及待带出来给我看,就好像买了双新鞋,或者换了只新包。这是属于她的炫耀的乐趣,而我亦乐此不疲,因为每见一次她的新男朋友,就意味着一顿比较奢侈的晚饭,有时候甚至会得到点小便宜,比如送林绢一些东西的时候也顺便搭给我一样小礼物,那就双收了……
    这次说什么她也不肯把新男朋友带出来,尽管看起来她对那男人比以前历任(除了周家两兄弟外)都在乎。她甚至可以在吃一顿饭的时候因为担心饭店信号接收不好,而反复拿着手机看上好几遍,就为了等那个男人的电话。这样的患得患失,所以我想林绢这次是认真的,尽管那人是个除了寺庙和佛祖外一无所有的和尚。
    而那天之后,我没再和林绢出去约会过,她忙着她的约会,我忙着店里的活儿和夜里的课。偶尔会想起林绢和她的和尚男朋友,一晃眼半个来月也就那么过去了。
    这天又是个生意清淡的一天。
    不冷不热的季节小店生意总是比较难做的,更多的人在这种温度里宁愿走得更远些,去比较高级的场所里享受一番,而不愿意在小店简陋的环境里将就。有时候忍不住祷告老天爷降场雨,丫还就是一滴也不下,每天都风和日丽的,所谓秋高气爽,所以每次开收银机数钞票的时候,难免让人沮丧。
    更让我沮丧的是最近收到一封信,以前初中时候的同学写来的,她说她孩子满月了,邀请我去喝满月酒。
    这真叫人惆怅。同是一届的同学,人家孩子都满月了,而我连个固定的男朋友都役有。哦当然了,也别说固定的男朋友,就连一个人类的男性朋友都没有,甚至连相亲这条路也走不通。自从靛的事情之后,我就对相亲产生了一种非自然的抵触心,此后无论林绢怎么卖力给我制造相亲机会,没一次能坚持到下一次。
    眼瞅着,再过那么两三年,我也就要被划进剩女的圈子了,这能不叫人感到惆怅么。
    当然这惆怅是不能让狐狸知道的,被他知道往往只有一个结果,他会嘻嘻哈哈地说,哦呀小白,既然命犯孤星就不要再想着去祸害别人了,见一个死一个,见一双死一双哈……
    你说我上辈子到底欠了他什么了,这辈子要受他这种精神虐待……
    正托着腮帮一个人在收银台前胡思乱想着,门铃一响,有客人进来了。
    进来的是个二十来岁的男孩。中等身高,人很瘦,穿着很普通。所以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头发,也许我只是晃一眼,根本不会再继续留意他——
    他头发是绿颜色的。墨绿,在灯光下尤其明显,好像孔雀脖子上那层毛。
    这让我忍不住想笑。男人不都很忌讳头上顶绿的么,不管绿帽子还是绿毛乌龟,这些称谓都是他们所无法接受的。可这人怎么就能那么若无其事地顶着头绿头发坦然地出门呢……只能说,现在的时尚越来越潮得有点让人看不懂吧……
    男孩似乎在想着心事,所以并没有留意到我和店里那几个客人闪烁在他头发上的视线,低着头进门后径自走到最角落那张桌子前坐了下来,然后从衣袋里拿出个小玻璃瓶,拧开了朝嘴里咕噜咕噜猛灌了几口。
    “先生要些什么。”我带了份菜单过去招呼他。
    他没理我,依旧朝嘴里灌着那瓶东西一一琥珀色的液体。应该是种很烈的酒,隔老远我就可以闻到他身上浓烈的酒气,这令我不自禁皱了皱眉。
    我担心会不会是个醉酒闹事的,虽然他长相看起来很文静并且漂亮,但有种病态的苍白和憔悴。况且谁会在大白天这样喝酒呢,必然是个心里有颇多不痛快的,而这种人常常会把别人也搞得不痛快。
    “先生,要些什么?”于是我提高声音又问了他一句。
    刚好这时最后一口酒喝完,所以听见我这么问,他终于抬头朝我看了一眼。
    似乎是因为头顶光线对他来说有些刺眼,他迅速用手遮了遮那双满是血丝的眼睛,半响,哑着声问我:“有些什么酒。”
    “我们这里是卖点心的,没有酒。”我答,并且给他倒了杯冷水。他看起来真的喝多了,以致分不清什么是酒吧,什么是点心店。
    他听完有些茫然地朝周围扫了一眼,然后哦了一声。酒精令他反应迟钝,所以又过了一会儿,他才慢吞吞在我放到他面前的那份菜单上随手点了几下:“这几样。”
    “一份奶黄包,一份蒸饺,一份驴打滚是么。”
    他没吭声,手依旧遮着眼睛,灯光似乎令他颇为不舒服。
    “要不要喝点饮料?”我再问。
    他摇摇头,然后又点头:“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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