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都以为我是学渣 - 全世界都以为我是学渣_分节阅读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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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全班都在吃饭,教室里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时间还早,外边天幕还是烟青色的,鹿行吟拿了粉笔准备往黑板上写,翻开笔记本,却愣了一下。
    孟从舟的笔迹他认识,但昨天这堂课的笔记显然不是孟从舟的。
    他看这个字迹有点眼熟,但是一时间不敢确定,正在怔楞的时候,教室门突然被人推开,一道熟悉的人影闪了进来。
    顾放为微微喘着气,一看就是赶过来的。高高瘦瘦的少年人一手扶着门框,桃花眼眯起来,又是哭笑不得的表情:“小没良心,你当你自己是谁?铁人吗?”
    霍家派来的医生到得很早,他是被敲门声惊醒的。
    把人迎进家里一看,正主却跑了。
    顾放为思索良久,终于不得不承认,对于鹿行吟来说,他从他的出租屋消失的理由只有一个:学习。
    鹿行吟有点不知所措,他小声说:“我给你留字条了。”
    “我没看见。”顾放为走进教室,抱怨道,“昨天找你一天,今天你又跑了,怎么哥哥就是费力不讨好呗?你也不听话,天天跑来跑去的。”
    鹿行吟张了张嘴,顾放为对他竖起一根手指:“祖宗,别说对不起了。”
    鹿行吟“哦”了一声,垂下眼安静了一会儿,又扭头去板书。
    顾放为就抱臂在那儿看着他,目光灼热。
    鹿行吟写了一会儿,知道他在看自己,一下子指尖又有点烫——他知道他故意戏弄他时会是什么样的表情,眼里带着笑意,半真半假的埋怨,就看着他,不给个回应不会罢休。
    粉笔太长,划过一个字时,咔哒一声折了一下,鹿行吟紧跟着停了笔。
    顾放为看他一个人乖巧认真地站在那里,像是被粉笔折断这件事困扰了一下似的——紧跟着,他看见鹿行吟突然转身,快步走向他的课桌,随后从里面掏出了……一件毛衣。
    那两件毛衣昨天顾放为专门换了个袋子给他装着,不知道鹿行吟什么时候又给换回了廉价的塑料布袋子。
    鹿行吟抱着那件白毛衣跑到他跟前,眼睛垂下来,轻轻说:“不说对不起,那,这件衣服送给你。”
    “我奶奶亲手织的。不太好看,但是很暖和。”鹿行吟抬起眼看了看他,似乎是在斟酌,又小声补了一句,“是……奶奶做大了一件,穿不了,就,先送给你。”
    第35章
    鹿行吟没有跟任何人说过他的性取向的事。或者说,在他接触网络之前,冬桐市没有给“同性恋”这个现象匀出一个专门的空间来,与之相关的一切都隐匿在平静的、透明的深水之下,没有人觉得奇怪,但也没有人讨论这件事。
    鹿行吟知道冬桐市清水巷里有一对老奶奶,不结婚,彼此照料,散步时手牵手一起走。他曾经以为她们是姐妹,但是问一问姓名,却不同姓,更何况长得不像。
    从小到大,他对女性的感知都更偏向于亲情与敬重,同龄人中,也只有面对男性时,会体验到青少年特有的悸动与羞耻。在发现这一点的那一天,他就平静地接受这个事实,如同河流接受一场雨水。冬桐市小,是平静运转的小齿轮,无法容纳更多的行差踏错,反而却在其他地方显得更加宽和。没有人会去追究别人的事,路上遇见了,偶尔问个好,说一说邻里鸡毛蒜皮的小事,这就是他们所关心的一切了。
    上初中后就是寄宿学校了,他申请了走读,每天多花二十分钟走路回家,早晨也要早起二十分钟。这四十分钟被他用来背语文和地理,后边他地理考了全市唯一的一个满分。
    后面他学会用学校微机室上网了,也拥有了自己的第一个手机——鹿奶奶省下自己的养老金给他买的。他原来不要,后面鹿奶奶说:“别人都有,你也拿着。”
    那个手机就是放在全班,也算得上相当精美贵重,4G还没有普及的时候,他的手机已经算得上很智能了,是触摸屏的,刷什么论坛都很快。他下载了很多电子书用来学习,也因为一些机缘巧合的途径,经过一些同性交友论坛,不过他进去看了看,不是很感兴趣,也没有遇到什么喜欢的人,就搁置了,安心学习,想以后找个好一点的工作,把鹿奶奶接去省会城市休养治病。
    那时候邻里哪个家长因为小孩谈恋爱被发现闹得鸡犬不宁,不免都会拿鹿行吟做榜样:“看看鹿奶奶家那孩子,长得标志,又高又白成绩也好,喜欢他的小姑娘多到哪里去了,怎么人家都不谈恋爱,知道学习呢?”
    也有邻居阿姨笑着说过:“行吟不是池中物,以后要一飞冲天的,哪能留在我们冬桐市结婚生子。以后恐怕找女孩啊,眼光高。哪个姑娘要追他,恐怕要跟他一起考清华北大!”
    这些话里不带恶意,反而像是多出了一些企盼和欣慰,他们这个市镇读大学的都不多,大多数初中毕业就去打工了,或是回到更远的老家去“振兴旅游经济”,满大街空空如也,到处摆摊卖副食,除此之外就是本地的传统生意卖窗帘,门面落上厚厚的灰尘。
    这些话鹿行吟都听过,没有说中的,只是鹿奶奶心细如发,偶尔他自己也会想,网上说朝夕相处的父母长辈最了解自己的孩子,没有什么是他们不知道的,或许鹿奶奶知道,只是一直不说。
    又或者,鹿奶奶其实什么都不知道,是他自己心乱。
    一红一白的毛衣,一件大一点,一件小一点,一模一样的纹路和质地,仿佛他和他之间,就拥有了某种链接。他喜欢这种链接,像他喜欢进入霍家之后和他的这种关系,它代表不了什么,却真实存在。
    顾放为接过这件红毛衣,看了看,桃花眼弯起来:“好看。”
    他依然带着他从小到大养成的那种家教,礼物当面拆开而后表达喜欢,笑起来的样子让人心热,长长的睫毛下藏着一泓星光。这种人小时候一定讨人喜欢,和鹿行吟那种乖乖的小朋友不一样,乖巧的人能得到的一切,是旁人可以给予的剩余,是注意到这里还有个这么乖的孩子,喜欢他;而顾放为含着金汤匙出声,是个漂亮小孩,说话也讨人喜欢,天生就是众人焦点,凡事都是第一,没有第二条路。
    鹿行吟拆穿他:“你昨天看过了。”
    顾放为还是笑:“看过了再看,还是觉得好看。昨天就注意到这件毛衣你穿着怕是大了,看你发着烧,我也不好意思找你要。正好我冬天还缺一件高领毛衣配我的风衣。”
    鹿行吟垂下眼,轻轻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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