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后不该讨厌我 - 影后不该讨厌我_第48章
影后不该讨厌我 作者:骑着猪的仙女
“报!将军!大事不好了!”
一位身披银色铠甲的绝美女子端坐在帐中,手中正拿着一卷兵书细细钻研着。听到慌慌张张的声音,却蹙起了娥眉。
立于女将军身侧一个将士模样的人登时怒道:“大胆!何事大呼小叫!”
来报的人见状,吓得更是屁滚尿流,他低着头,颤颤巍巍地说:“是公主……长歌公主到咱们这来了!”
方才生气的人听闻此言,脸色大变。“到何处?”
“已……已在帐前等候。还说要拆了这破帐子……”
身侧的将士看了看墨途,墨途没有动作,依然看着手中的兵书。
这长歌公主何许人也?嚣张跋扈,奸.淫掳掠,作恶多端,所过之处必有杀戮。百姓们提及此人无不咬牙切齿,恨不能杀之而后快。
当然,这只是世人以讹传讹夸张的说法,长歌公主确实嚣张跋扈,惹人反感,但还没到作恶多端的程度。
长歌公主的事迹,老皇帝是知道一些的,偶尔想起说她两句也就罢了。老皇帝昏庸无能,整日里声色犬马,对于这位公主极其疼爱,这就造成了公主性格的极端。
墨途曾奉皇帝之命教授公主武艺,只一天就被公主气得拂袖离去,直言:“教不得”。
墨途是赫赫有名的常胜将军,从未打过败仗。前方蛮夷之地还得靠着墨途,所以老皇帝虽然气愤,但也无可奈何。
没想到这件事惹恼了公主,竟让她追到了边关。
来人话音刚落,就见长歌公主大摇大摆地走进来,进来后还不忘踹一脚跪在地上通报的人。
那人“诶呦”一声,被公主踹的重心不稳,在地面打了个滚。墨途摆摆手,他才揉着屁股下去了。
“为什么不教我武艺!”长歌公主桃花般的脸蛋泛出怒意。
墨途身边的将士们见到长歌恨不得躲得远远的,于是也纷纷退下了。一时间,军帐里只剩下长歌和墨途。
墨途这才放下手中的兵书,未施粉黛的脸微微抬起,平静地注视着来势汹汹的女子。
“公主好生洒脱。难道公主没有听过: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吗?公主不怕我大逆不道,将公主斩了?”她的声音清冷,没有半点玩笑之意。
长歌听到这句话,吓得一哆嗦。墨途的银色铠甲精美绝伦,泛着淡淡的光晕,衬着她的脸也是容光焕发,神采奕奕。
可是那副表情却阴冷无比,不像见到长歌就闻风丧胆的其他人。除了冷,还有阴。长歌突然想起,墨途是战无不胜的将军,除了武艺高强之外,坏水肯定也不少。
长歌怂了。
她是只身一人骑着马走了很久才来到这里的,一路下来也算是几经波折吧。其实长歌也没别的意思,就是墨途的不辞而别让她有些不舒服。在她心里,墨途教过她,那就算是她长歌公主的朋友了。
墨途去打仗,连招呼都不跟她打一声,就那么无声无息的走了。这像是朋友之间该做的吗?这个墨途有点不像话了。
长歌公主一点也不觉得自己人缘差到已经人人想杀之的地步。
“我……我就是来告诉你,等你回来后得继续教我武艺。”长歌说的心安理得。
墨途摇头笑了,狐狸眼难得柔和起来。“这倒也可,但是战场险恶。只怕末将难以护公主周全。公主还是回京去罢,等末将战胜,自会教公主武艺。”
谁知长歌也摇摇头,她费尽千辛万苦才跑出来的,怎么能就这样走了呢?她长这么大,还没见过打仗的场景呢。
听说金戈铁马,黄沙漫天,旗鼓铮铮,好不热闹!
也许对长歌公主而言,人命就是一个名词而已。这个时候的她还不能体会到什么叫切肤之痛,什么叫情,什么叫义。
————
楚汐切了片面包,给自己煎了颗鸡蛋。心情不错的她坐在餐桌前,把鸡蛋平铺在面包上,就着牛奶便慢慢吃起来。
她的早餐一向很简单。昨晚的梦里有人提到了长歌公主,楚汐一边吃着早餐,一边拼凑自己脑海里所有关于这个公主的信息。
公主的相貌和自己如出一辙,就像那幅画像一样。
想起画像,她就联想到了盛长白。
楚汐笑了笑,翻开微博,她的粉丝数量已经涨到了四百多万,之前虽然粉丝不到一百多万,但骂她的人却是千千万万,论知名度楚汐还是蛮高的。
所以楚汐的蹿红也不令人奇怪。
听说影后今天出院,楚汐很想去看看她。但一想到盛长白那么忙个人,而且想巴结她的人又那么多,哪轮得到自己啊。
楚汐叹了口气,喜欢上比自己优秀的人就是这么悲哀,连最简单的朋友之间的关心都名不正言不顺。
得好好努力和影后站在同一高度才好!楚汐暗下决心。
就连床边那个她用来镇邪的海报此刻见了都那么的亲切,楚汐看不够。于是丧心病狂的她打开某购物APP,点了一堆盛大影后的海报,周边。看到网上居然还有卖盛长白抱枕的,她气不过,索性全买了下来。
盛长白怎么能说抱就抱呢?
“要不就给影后打一个电话问问?”楚汐自言自语道,就算只是一个曾经合作过的伙伴,打个电话也是很正常的事吧?
这时候的楚小姐突然察觉到一个悲伤的事情,她连影后的联系方式都没有!微信,电话号码,统统都没有……
“喂,是我,楚汐。”机智的楚汐赶紧打给朴峰,“昨晚和于承灏过得如何?”
楚汐想着找个话题,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让朴峰动心的长发飘飘的于承灏。
朴峰在电话那头呵呵冷笑道:“说吧,又有什么事要求我了?”
朴峰昨晚可是很惨,刚和于承灏出医院就碰上了于承灏不知道怎么结下的仇家。
话说这于承灏刚回国没一个礼拜,就惹了不少的人。他没有回家,而是租了间地下室在里面生活,白天去高级餐厅给人家拉小提琴,到了晚上就换身行头在酒吧做驻唱歌手。
几个五大三粗身材粗壮的人埋伏在一个私家车里,见到于承灏和朴峰走了出来。为首的络腮胡子猛地掐灭了手中的烟,吆喝一声操着个棒子就带着众人下了车。
于承灏见状二话不说就跑掉了,只剩下了朴峰,一脸呆萌的站在原地,被几个大汉不由分说地推到车里。
“诶,这不是朴峰吗?”车已经走了很久,一个戴着眼镜长得斯斯文文的男人疑惑道。眼镜男看过朴峰演的电视剧,还是对他有点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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